黄岗遗址位于东经114°43′02.4″,北纬34°10′06.5″,海拨高度52.9米,太康县城西清集镇黄岗村内,现存面积120平方米。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 黄岗遗址为圆形土堆,高3米,文化层厚2米。出土遗物有罐、缸、圈足豆,细绳纹大板瓦等。陶质为泥质灰陶和泥质红陶。纹饰有粗绳纹和细绳纹。这是一处周代遗址。 现状:保存完好。 重点保护范围:自土堆边沿为起点向四周扩展20米。一般保护范围以重点保护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。 |
POS 发表于 2014-6-1 09:53
有空去
拍
心无挂碍 发表于 2014-6-1 11:59
什么时有空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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