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色童年的回忆 发表于 2024-1-25 17:41:01

太康县教育体育局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

太康县教育体育局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      您好!寒假将至,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美好的新春佳节,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、成才观念,理性看待孩子假期参加校外培训,防范各种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。
         希望家长朋友们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——春节,增进亲子沟通,鼓励孩子参加体育锻炼,多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指导孩子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。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兴趣培养、发展个性,请您根据孩子意愿选择适合的非学科类培训,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。为了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我们郑重提示您:
一、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
       我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,在寒假期间,任何机构、个人面向中小学(幼儿园)学生组织学科类培训,如:集中学科培训、一对一、上门服务、众筹私教、素质拓展、研学冬令营等学科类培训行为均属违规。请家长和学生们坚决拒绝参加非法(隐形变异)学科培训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活动,不要上当受骗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二、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
       在选择文化艺术、科技、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,请注意以下事项:
       1. 查验“证照是否齐全”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取得《审核意见书》和《营业执照》(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)。
       2.查验“师资是否合格”。即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。
       3.查看“收费是否合规”。即收费项目、标准等应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。国家规定: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,且不超5000元。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、折扣、送课、送礼物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,应当理性拒绝。
       4.请您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》(示范文本2021年版),并索取正规发票,妥善保管。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、广告标语、口头承诺等,要求机构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所有条款。
三、共同监督违法培训行为
      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、营造我县良好培训环境,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,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。我市已上线“随手拍”小程序,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或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,可通过违规学科培训“随手拍”小程序进行举报,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:0394--6816556。
家长朋友们,让我们携手并肩,共同努力,一起守护孩子的学生时代,共同创造孩子的美好未来!
太康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1月24日


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